我一直喜欢在逛街的时候想事情。
 
今天,载一个朋友去Tebrau。
 
脑袋不停在转动着很多事情。一个是文章的,一个,是自己工作的。
 
星期四可能要带着护照,因为一个不小心就要跑出去Sg。
 
文章的东西逐渐变得清晰,刚刚坐在楼上休息,脑袋灵感泉涌。
 
把一大段的东西脉络都理了出来。
 
下午,继续下雨,冷风灌进阁楼。
 
手上拿着I am Legend的原著小说,决定找个时间再去看一次。
 
毕竟Will Smith有着他的魅力,不然好难演。
 
刚刚在书店,看到了Zodiac、The Thirteen Books、I am Legend,思前想后,还是把I am Legend买了回家。
接下来,就等Harris打电话来,再去拿《杀手》的新书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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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小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