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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發生了一件讓我們都覺得丟臉丟到國外去的事情。
 
被請往反貪局協助調查,隔天中午被發現倒斃在該局所処的大廈五樓。
這讓我們很懷疑:協助調查要那麽久嗎?
 
第二,報告指出他是早上六點多離開反貪局,然後一點多死在大廈五樓。
那中間的這段時間,他去那裏了?
 
第三,警方和反貪局針對他的死因竟然推來推去都不願意宣佈他怎麽死的?
 
那天晚上看到這條新聞,我的腦袋只冒出一句話:出事了。
 
這次政府把玩政治,想要用某些部門來進行打壓反對黨的行動,玩出人命了。
 
更讓我玩味的,是在之前爆出某州大臣“豪宅”,以那位大臣的工作基本上連“豪宅”的門都可能還要分期付款,他怎麽可能買得下來?
反貪局不查,反而是查一些無關緊要的人,甚至,搞死人。
 
就好像殺人兇手殺了人后,清洗了一切有關的罪證,但是卻在脖子上挂了塊:“我是殺人兇手!”的牌子。
又或者是站在死者前面說:“是,是,是,我們成功請他來協助調查了,然後把他推下樓了。”
 
這是一個很諷刺的事情。
當唯一能夠保護人民的法律變成了政治犯的一把最爲鋒銳的刀子,那人民是否應該把脖子擦乾淨后迎上去?
 
So,What The Hell Of This Fucking Country?
 
然後,這他媽的是什麽鬼政府?他媽的是什麽反貪局(毀尸滅跡都不會,應該要跟黑幫學習如何毀尸滅跡嘛。屍體留在那邊不就跟大家說:“啊我把人家殺掉了。”)
 
然後,他媽的這是什麽世道?
 
別把人民當白癡,人不是傻子,也不是笨蛋。
當瘋狂的人們找到了宣洩的出口,那就是被反噬的時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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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小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